致攸县人民关于森林防灭火的一封信
2023-01-22 07:49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周玲 | 作者:攸县人民政府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590

致攸县人民关于森林防灭火的一封信 

全县广大人民群众:

       大家好!

       2022年,全县上下群策群力、群防群控、艰辛努力、连续作战,打赢了持续高温天气下森林防火的主动仗,筑牢了森林防火安全屏障,获省政府大督查通报表彰。在此,感谢大家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。随着春节临近,年味渐浓,燃放烟花鞭炮、进山游玩、上坟祭祀人员增多,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变大。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,特致信全县人民。

       一、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,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,切勿抱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不触碰“谁失火、谁坐牢”的红线,提高森林防火意识,履行好森林防火的个人责任。

       二、严控火源,文明祭扫。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《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》(2022年第1号),在禁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树立文明、安全、绿色、环保的祭祀新风尚,希望全县人民采取鲜花祭祀、植树缅怀等方式,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。严禁坟头烧纸、烧香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在林区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。

       三、失火必罚,举报有奖。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:凡违规野外用火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及时劝阻并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,对不听劝阻的,给予治安拘留。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当好一名“监督员”,发现有人违规野外用火,请拨打12350举报,经核实有效,政府给予现金奖励。一旦发现火情,要立即向当地村委会、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县应急管理、林业主管部门上报,并拨打119、12119报警电话,以便及时组织扑救。

       森林防火,造福子孙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努力,严控野外用火,保护美好家园。希望各位市民朋友相互转告、相互提醒,共同守护好森林安全。

       祝大家新春快乐,阖家幸福!


攸县人民政府

2023年1月20日


责编:周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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